①律師認為,部分視頻號混淆視聽蹭熱度行為,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 ②從法律角度看,冒用文旅廳的名義通過短信向不特定群體發(fā)通知,系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公信力及其正?;顒?。
財聯社1月17日訊(記者 孫煜)近期,“潑天的富貴”砸中哈爾濱,引發(fā)全國各地文旅行業(yè)紛紛出手,通過抖音、視頻號等短視頻平臺展示當地特色美食、旅游攻略,希望在即將到來的春節(jié)假期能夠吸引游客的到來。
鯨平臺注意到,伴隨著各地文旅局賬號流量的大增,出現了不少賬號冒用的情況。自媒體賬號可否取名“某某文旅”字樣?背后又存在怎樣的法律風險?
文旅局長為吸引游客徒手劈磚?
近日,多個自媒體賬號使用同一段“男子劈磚”視頻,在視頻字幕上卻顯示著“寧夏文旅局長”、“四川文旅局長”、“河南漯河文旅局長”的字樣。
來源:極目新聞
16日晚間,極目新聞聯系到視頻的原作者進行采訪。據極目新聞報道,視頻原作者王先生是遼寧錦州人,年近50歲,練功二三十年,該視頻拍攝于2022年,“我沒當過文旅局長,是地地道道的農民?!?/p>
河南文旅廳嚴正聲明:停止侵權
16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官方微博發(fā)布嚴正聲明,指出,“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為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唯一官方賬號名稱,其他所有“河南文旅”之賬號均為侵權冒用。
河南文旅表示,請各“河南文旅”、“河南旅行推薦官”、“00后”等賬號即刻停止侵權,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始終保留追究法律責任之權利!
來自河南的網友網友“吃這么多還沉不住氣”留言表示,如果那些賬號打著官方的旗號賣貨,你受騙了,是不是要怪官方賬號。所以發(fā)這個聲明,提醒大家謹防受騙,是正確的。
還有網友表示,“擦邊視頻滿天飛”。
來源:新浪微博
小鯨注意到,河南文旅在幾日前也曾進行過一次辟謠。據大河報報道,1月13日,在多個網絡平臺,有網友曬出標注為河南文旅廳發(fā)出的“身高180以上單身未婚男青年積極返城,為家鄉(xiāng)旅游文化工作添磚加瓦”的短信,引發(fā)網友熱議。記者就該短信的真假向河南省文旅廳求證,該廳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假的,肯定是假的呀”。
來源:河南手機報
賬號名稱冒用,存在怎樣的法律風險?
自媒體賬號可否取名“某某文旅”字樣?背后又存在怎樣的法律風險?上海功承瀛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廖述蘭律師在接受鯨平臺采訪時表示:“《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 規(guī)定,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政府機構作為機關法人組織,具有法人人格,享有民事權利。上述涉及的賬號,存在讓公眾混淆的情況,在未經相應法人組織允許同意情形下,擅自注冊、使用甚至營利,并可能造成公眾誤解、給河南文旅廳造成不良影響的情形下,我們認為是存在侵權行為。”
廖述蘭律師表示,我們建議相關賬號主體合理合法使用賬號名稱、相關平臺也加強名稱管理、河南文旅廳也可以通過聲明、與相對方及平臺溝通、甚至在必要情形下尋求法律渠道進行妥善解決。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師事務所魏屹威律師在接受鯨平臺采訪時表示,這些視頻號混淆視聽蹭熱度行為,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其應當立刻整改并消除對河南省文旅廳的不利影響。
魏屹威律師進一步說到:“面對河南文旅的鄭重聲明,涉案企業(yè)及個人應當積極整改,包括協商和解、合規(guī)整改等,切勿存在僥幸心理‘蓄意擺爛’,否則將造成更為嚴重的法律后果。”
針對冒用“河南省文旅廳”名義,通過短信向不特定群體發(fā)送短信的情況,魏屹威律師認為,“該小號冒用河南省文旅廳的名義通過短信向不特定群體發(fā)出這樣的通知,系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并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公信力及其正?;顒印T撡~號的運營企業(yè)及其工作人員已經陷入巨大的刑事法律風險?!?/p>
廖述蘭律師則認為,這件事情應該一分為二看待,一是,有些網友單純?yōu)榱撕猛?,或者跟風為河南省旅游“加油助威”,或者單純是一句類似的“搞怪”評論,如果沒有對河南省文旅廳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不利影響的,可以一笑置之。二是,如果相應評論引起了熱議,甚至讓人誤以為真,并影響了相關單位的正常工作,給相關單位造成不利影響,那么還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同時,即使沒有嚴重的后果,從法律角度來說,冒用他人名義,發(fā)布虛假、歧視信息,肯定是不合法的。建議發(fā)布者還是要注意言辭,避免觸及法律,引發(fā)不必要的紛爭。